CFR贸易术语下的卖方装船通知义务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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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3-7 18: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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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CFR贸易术语下的卖方装船通知义务 案例:德国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签订一份CFR合同,由德国公司向我国公司出口化工原料。合同规定:德国公司在2005年4月交货。德国公司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后,载

CFR贸易术语下的卖方装船通知义务

 

案例:德国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签订一份CFR合同,由德国公司向我国公司出口化工原料。合同规定:德国公司在20054月交货。德国公司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后,载货船于当天起航驶往目的港青岛。510日,德国公司向我公司发出传真,通知货已装船。我公司于当天向保险公司投保。但货到目的港后,经我公司检验发现,货物于58日在海上运输途中已经发生损失。外贸知识

 

  问题:上述期间发生的损失由哪一方承担? 外贸推广平台

 

  评析:在CFR术语中,卖方负有在货物装船后给与买方货物已装船的充分通知。该义务直接关系到买方能否及时就运输的货物投保海上运输保险。如果卖方怠于通知,使得买方未能及时投保,由此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卖方承担。本案即属此种情况。德国一方在4月即已经将货物装船,本应该在4月份就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而实际情况是,到510日才发出装船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对货物在装船后至59日期间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投保,即造成买方投保的延误,该风险损失只能由卖方德国公司承担。在CIFFOB贸易术语中,卖方承担同样的责任。跨境电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