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择地而生
- 2020-3-3 14: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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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993年开始,笔者在泰国代表中国公司做出口贸易。那个时期,泰国的经济环境很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进口商也显得比较大方和富有,根本不计较开L/C的费用,1993年和1994年对所有的客户都做L/C付款,经过贸易往来,彼此相互了解,发现他们的信誉确实普遍很好。从1995年开始,对付款方式做了调整,按照资信情况不同将客户分为A、B、C、D、E(优级、良级、一般、较差、特差)五级。对于A级采用T/T60天付款,签合同后发货,之后将全套单证用UPS或DH L直接快递于客户,客户于收到单证起60天内将全部货款付清;对于B、C两级基本上采用通过银行的正规D/PSIGHT付款;对于D、E两类(占总客户比例不到20%)始终坚持L/C付款。外贸知识
1997年7月,东南亚发生了金融危机,泰币的大幅贬值,给进口商带来的损失是非常大的,即使最好的客户,你也不得不担心其付款能力。所以我对所有客户都要求L/C付款,对客户而言似乎是雪上加霜。贸易谈判中强调,宁愿在价格上作出适当的让步,也要坚持L/C付款。做贸易的人都知道,当采用D/PSIGHT付款时,货到目的港,客户不提货所面临的三种处理方式:一是作出让步,被迫降价;二是退货,原路返回;三是转售。还是谨慎为好。当然,很多客户是不太满意开L/C的。外贸推广平台
随着经济危机的消退,泰国经济进一步好转,客户对开L/C抱怨不止,所有的客户反映银行收费很高,要求采用变通的方式,全部单证不要经过银行传递,要直接快递于这些进口商。就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变通的D/PSIGHT付款方式诞生了,即“PAYMENT BYT/TAGAINST FAX ALL THE DOCU-MENTS”。其具体做法是:(1)出口商与进口商经过贸易谈判达成一致,同意采用变通的D/PSIGHT付款方式;(2)签订合同时标明付款方式为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D/P AT SIGHT);(3)发票、汇票等所有单证同样与合同一致标明D/P AT SIGHT付款方式;(4)货物装运后一周之内将所有单证传真(FAX)与进口商;(4)进口商收到COPY单证之后,以不影响报关为限,T/T全部货款与出口商;(5)出口商收到进口商的T/T付款后,用UPS或DH L等快递方式将全部单证直接快递进口商;(6)进口商收到全部单证后,委托报关提货。这笔生意就算结束。跨境电商
这样做的好处:(1)变通的付款方式汲取了D/P、D/A、T/T的优点,即见单(COPY)付款、带有协商性、带有预付性,是三者的最佳组合;(2)加速双方资金周转,提高资本营运效率;(3)进口商有更加机动的时间,选择合适的汇率换取外汇付款;(4)进口商节约了通过银行付款的一切费用(按金额收费、按单数收费、通知费等);(5)进口商可以依据船到目的港的时间,掌握报关时间来决定付款时间和取得全部单证的时间。(6)缩短出口商的收汇时间,银行无法压汇;(7)如果出口商收不到进口商的付款,所有原始单证仍在出口商手中,更加有利于处理问题,减少风险。
据泰国的一个进口商估算,2002年与我的进口贸易总额是40万美元,由于采用变通的方式节约银行费用约5000美元左右,相当于进口贸易额的1.25%,其他还有利息节省、选择有利汇率等带来的收益,而且我们在每一笔生意上都能诚信对待,并完美地配合。例如:2003年3月1日从大连港装船出运一笔货物到泰国,经新加坡转船于3月22日到曼谷,进口商必须于3日内报关,否则将缴海关保管、存储费用,也即不得晚于3月25日报关。我方3月4将所有单证FAX进口商,进口商收到后于3月4日至17日选择有利的汇率换汇,并于3月17日T/T付款,同时FAX付款副本。我方于3月20日收到货款,同日将所有单证直接快递进口商,进口商于3月24日收到单证,于3月25日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