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进出口贸易单证审核办法如下:
  • 择地而生
  • 2020-2-22 12: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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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际贸易/进出口贸易单证审核办法如下:单证审核的方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纵向审核法 是指以信用证或合同(在非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为基础对规定的各项单据进行一一审核,要求有关单据的内容严格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国际贸易/进出口贸易单证审核办法如下:


单证审核的方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纵向审核法 是指以信用证或合同(在非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为基础对规定的各项单据进行一一审核,要求有关单据的内容严格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做到“单、证相符”。


横向审核法


在纵向审核的基础上,以商业发票为中心审核其他规定的单据,使有关的内容相互一致,做到“单,单相符”。 


上述审核一般由制单员或审单员进行,为第一道审核;为安全起见,应当对有关单据进行复审。


单证审核的重点


(一)、综合审核的要点:


检查规定的单证是否齐全包括所需单证的份数。


检查所提供的文件名称和类型是否符合要求。有些单证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认证。


单证之间的货物描述,数量,金额,重量,体积,运输标志等是否一致。


单证出具或提交的日期是否符合要求。


(二)、分类审核的要点:


汇票


汇票的付款人名称、地址是否正确;


汇票上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


付款期限要符合信用证或合同(非信用证付款条件下)规定;


检查汇票金额是否超出信用证金额,如有信用证金额前有“大约”一词可按10%的增减幅度掌握;


出票人、受款人、付款人都必须符合信用证或合同(非信用证付款条件下)的规定;


币制名称应信用证和发票上的相一致。


出票条款是否正确如出票所根据的信用证或合同号码是否正确。


是否按需要进行了背书。


汇票是否由出票人进行了签字。 

汇票份数是否正确如“只此一张”或“汇票一式二份有第一汇票和第二汇票”


2、商业发票


抬头人必须符合信用证规定;


签发人必须是受益人;


商品的描述必须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商品的数量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单价和价格条件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提交的正副本份数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信用证要求表明和证明的内容不得遗漏。发票的金额不得超出信用证的金额,如数量、金额均有“大约”,可按10%的增减幅度掌握。


3、保险单据


保险单据必须由保险公司或其代理出具;


投保加成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保险险别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并且无遗漏;


保险单据的类型应与信用证的要求相一致,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保险经纪人出具的暂保单银行不予接受;


保险单据的正副本份数应齐全,如保险单据注明出具一式多份正本,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所有正本都必须提交;


保险单据上的币制应与信用证上的币制相一致;


包装件数、唛头等必须与发票和其他单据相一致;


运输工具、起运地及目的地,都必须与信用证及其他单据相一致;


如转运,保险期限必须包括全程运输;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保险单的签发日期不得迟于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


除信用证另有规定,保险单据一般应作成可转让的形式,以受益人为投保人,由投保人背书。


4、运输单据


运输单据的类型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起运地、转运地、目的地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装运日期/出单日期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收货人和被通知人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商品名称可使用货物的统称。但不得与发票上货物说明的写法相抵触;


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须正确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