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权办理
  • 择地而生
  • 2020-2-3 15: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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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申报资格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自2004年7月1日起,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

申报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自200471日起,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对外贸易经营者未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

国家对申办进出口企业要求大大降低,只要申办企业依法办理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即可。无论是小规模企业,一般纳税人,私营企业,工商个体户,新成立公司都可以办理。无注册资金,年销售额限制。即使您办理了进出口权如果最近三五年没有从事外贸贸易也不会被取消资格。

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如果您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面没有“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须先到工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变更税务登记证。然后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网上系统内进行申报。

进出口权的办理流程如下:

1、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2、到所在区县工商局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3、到所在区县国税局、地税局分别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手续。

4、到所属区县管辖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5、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注册备案登记。

6、向海关中国电子口岸申请联合审批,取得入网许可,购IC卡、软件、读卡器、17999拨号上网卡。

7、到外汇管理局申请出口核销备案,进口单位进入名录备案,外汇账户开立申请。